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为了规范公司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,确保其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,对《太阳成集团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》(重大校[2004]302号)进行再次审核和修订,修订后的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核通过,同意实施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文件执行。
附件: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
重 庆 大 学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教育 学位 本科 办法 修订 通知
太阳成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发
上一条:太阳成集团本科员工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/联合培养管理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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